所謂治病要治本,治本則必須知道致病之根源,那么
類風濕性
關節炎病因到底是什么呢?
百濟藥師溫馨提醒,雖然一百多年以前,已經提出類風濕性關節炎這個病名,而且此后世界各國對本病的病因也作了大量的探索和研究,可惜直到如今,仍無定論。
小知識:
類風濕性關節炎(rheumatoid arthritis)是一種以關節滑膜炎為特征的慢性全身性自身免疫性疾病。雖然類風濕性關節炎不是大病,但發作起來卻能要人命,因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纏綿難愈, 滑膜炎持久反復發作,可導致關節內軟骨和骨的破壞,關節功能障礙,甚至殘廢。
對于風濕性關節炎病因,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如下6種觀點:
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一:
隱匿起病;約60%~70%病人隱匿緩慢起病,最初癥狀可為全身不適,疲乏無力,低熱,食欲減退。經數周至數月出現對稱性關節腫痛和活動障礙并伴晨僵。一對關節炎癥尚未完全緩解,而另一對關節又出現炎癥。這與風濕性關節炎的游走不同,后者常在一關節炎癥狀消退后,另一關節再起病。炎癥關節周圍的肌萎縮和肌肉軟弱無力。
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二:
急性起病;約8%~15%的病人癥狀和體征與上述相似,但病情進展快,幾乎同時出現多個關節紅腫熱痛活動障礙且早期常不對稱。
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三:
中間型起病;約15%~20%病人起病快慢及嚴重程度居于上述兩種形式之間,在發病后數日至數周出現關節紅、腫、熱、痛及活動障礙,全身癥狀也較隱匿起病者為明顯。
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四:
復發型起病:病初呈急性間歇性關節炎,侵犯1~2個關節,局部腫脹及疼痛而伴有紅斑。持續數小時至數日后自行消退,以后又復發,間歇期可無癥狀。多次反復發作后關節腫脹不消退。關節腫脹此腫彼消,關節疼痛此重彼輕,關節炎癥此起彼伏,纏綿數月,若不能控制或治愈,終將導致殘廢。這就是RA起病形式的關節變化規律。
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五:
除以上原因外,許多年來,感染曾被懷疑為本病的病因。因為這也有一定證據:本病的發熱、白細胞增多、局部淋巴結腫大等炎癥現象,都與感染所引起的炎癥十分相似。但這些微生物都不能經常地被培養出來或被移植。用抗生素或手術清除感染病灶,對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癥狀和病程無直接影響。有人曾將病人的白細胞、淋巴細胞或血漿輸入健康志愿者身上,并未引起類似的疾病。近年來有人認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可能與EB病毒有關。至今,感染因素仍受到不少學者的重視。
因為類風濕性關節炎多發生于女性,懷孕期間關節炎癥狀常減輕,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能抑制本病等,認為內分泌因素和類風濕性關節炎似有一定關系。但根據研究,病人的腎上腺結構及其他內分泌功能多屬正常。
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六:
另外,因類風濕性關節炎在某些家族中發病率較高,有人認為可能與遺傳有關。 近年來,許多學者通過實驗研究和臨床實踐,主張類風濕性關節炎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,并提出自身免疫學說,目前已為多數學者所承認。
一般來說,受涼、潮濕、勞累、精神創傷、營養不良、外傷等,常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的誘發因素。光華醫院曾對100例類風濕性關節炎患者進行統計,以寒冷(42%)和潮濕(27%)誘發者占絕大多數,此外,尚有感染(10%)和外傷(8%)及無明顯誘因可查者(13%)。
百濟藥師溫馨提醒:類風濕性關節炎具有多種發病形式,每種發病形式的癥狀也不相雷同,但是類風濕性關節炎的治療主要是藥物治療,請到當地正規醫療機構咨詢,或聯系我們:400-888-4882,這有逾百位專業藥師為您提供免費全程咨詢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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