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于任何疾病都應該早期診斷和及時治療,以便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晚期
類風濕病人,因多已出現多關節病變及典型畸形,所以診斷多無困難。但在本病的早期,僅少數關節受累時,診斷常比較困難。尤以單關節類風濕性
關節炎,僅靠病史和臨床表現決不能確診。那么,怎樣正確診斷類風濕病呢?美國風濕病學會在廣泛征求有關專家的意見之后,在1958年提出了經過修改的診斷標準,目前,很多國家都采用這一標準。另外,國內也提出了有關本病的診斷標準。現介紹如下:
(1)美國風濕病學會關于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標準
①晨僵。
②至少一個關節活動時疼痛或有壓痛(為醫生所看到)。
③至少一個關節腫脹(軟組織肥厚或積液而非
骨質增生,為醫生所看到)。
④至少另一個關節腫脹(為醫生所看到,兩個關節受累所間隔的時間應不超過3個月)。
⑤對稱性關節腫脹(為醫生所看到),同時侵犯機體兩側的同一個關節(如果侵犯近側指間關節、掌指關節或。疲模粒唱V宏P節時不需要完全對稱)。遠側指間關節的累及不能滿足此項標準。
⑥骨隆起部或關節附近伸側的皮下結節(為醫生所看到)。
⑦標準的X線片所見(除骨質增生外,必須有受累關節附近的
骨質疏松存在)。
⑧類風濕因子陽性。
⑨滑膜液中粘蛋白凝固不佳。
10具有下述滑膜病理學改變中三個或更多:明顯的絨毛增生;表層滑膜細胞增生及呈柵欄狀;明顯的慢性炎細胞(主要為淋巴細胞和漿細胞)浸潤及形成淋巴結的趨勢;表層或間質內致密的纖維素沉積;灶性壞死。
11皮下結節中的組織學改變應顯示中心區細胞壞死灶,圍繞著柵狀增生的巨噬細胞及最外層的慢性炎細胞浸潤。
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:其診斷標準需上述項目中的7項。在1~5項中,關節癥狀至少必須持續6周。
肯定類風濕性關節炎:其診斷需上述項目中的5項。在1~5項中,關節癥狀至少必須持續6周。
可能類風濕性關節炎:其診斷需上述項目中的3項,1~5項中至少有1項。其關節癥狀至少必須持續6周。
可疑類風濕性關節炎:其診斷需下列各項中的2項,而且關節癥狀的持續時間應不少于3周:
①晨僵。
②壓痛及活動時痛(為醫生所看到),間歇或持續至少3周。
③關節腫脹的病史或所見。
⑤皮下結節(為醫生所看到)。
⑤血沉增快,C反應蛋白陽性。
⑥虹膜炎(除非在兒童類風濕性關節炎,否則價值可疑)。
(2)國內診斷標準(1988年全國中西醫結合風濕類疾病學術會議修訂通過)
①癥狀:以小關節為主,多為多發性關節腫痛或小關節對稱性腫痛(單發者須認真與其他鑒別,關節癥狀至少持續6周以上),晨僵。
②體征:受累關節腫脹壓痛,活動功能受限,或畸形,或強直,部分病例可有皮下結節。
③實驗室檢查:RF(類風濕因子)陽性,ESR(血沉)多增快。
④X線檢查:重點受累關節具有典型類風濕性關節炎X線所見。
對具備上述癥狀及體征的患者,或兼有RF陽性,或兼有典型X線表現者均可診斷。并有如下分期。
①早期:絕大多數受累關節有腫痛及活動受限,但X線僅顯示軟組織腫脹及骨質疏松。
②中期:部分受累關節功能活動明顯受限,X線片顯示關節間隙變窄及不同程度骨質腐蝕。
③晚期:多數受累關節出現各種畸形或強直,活動困難,X線片顯示關節嚴重破壞、脫位或融合。